5.4.2. 回復電子郵件

回覆電子郵件時,窗口中預先填寫了以下輸入字段:

  • 電子郵件的發件人和電子郵件的其他收件人作為回復電子郵件的收件人自動輸入。

  • 電子郵件的主題輸入在回復電子郵件的主題中。主旨前面加有「回覆:」字樣。

  • 在轉發電子郵件中輸入了電子郵件正文。每一行前面加有字符 ">",指出這是一個引用。

如何回復電子郵件:

  1. 選擇一封郵件。

  2. 點下工具列中的 回覆寄件者 圖示。要回覆所有其他收件人,請單擊 回覆全部收件者 圖示

  3. 輸入電子郵件正文。您可以使用 其他功能 例:郵件附件。

  4. 單擊 發送

結果: 電子郵件被發送。

提示: 您可以在顯示區域中雙擊主旨直接回覆郵件。在視窗中輸入電子郵件正文。單擊 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