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 转发电子邮件

如果您转发电子邮件,在 电子邮件 窗口中预先填写了以下输入字段:

  • 电子邮件的主题作为回复电子邮件的主题输入。转发邮件的主题前面加有“转发:”字样。

  • 在转发电子邮件中输入了电子邮件正文。正文前面加有以下详细信息:

    • “邮件原件”头部

    • 邮件原件的发件人、收件人、日期和主题

如何转发电子邮件:
  1. 在水平拆分、垂直拆分或列表视图中选择一封电子邮件。

  2. 点击 转发,它在 编辑 面板选项卡中。 如果使用 紧密面板,单击面板中的 转发 电子邮件 窗口将打开。

  3. 选择一名或多名收件人。 3.5.1.2: 选择收件人 中可以找到详细信息。

  4. 输入电子邮件正文。如果需要,您可以使用 3.5.1.3: 撰写电子邮件正文 中描述的所有功能。

  5. 在面板中单击 发送 图标。窗口将关闭。

结果: 电子邮件被发送。电子邮件的一份副本保存到 已发送电子邮件 文件夹中。

如果您不想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面板选项卡中单击 取消

提示: 您还可以使用上下文菜单转发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