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1. 删除电子邮件

您可以进行以下几种可能的操作:

  • 删除电子邮件。默认情况下,电子邮件被移到垃圾筒文件夹。

  • 从垃圾筒恢复已删除的电子邮件。

  • 从垃圾筒永久性删除电子邮件。无法恢复已永久性删除的电子邮件。

警告: 如果您将电子邮件设置选项 永久移除已删除的电子邮件? 设置为 ,则您不能恢复已删除的电子邮件。建议您不要使用这个选项。

如何删除一封或几封电子邮件:
  1. 在水平拆分、垂直拆分或列表视图中选择一封或几封电子邮件。

  2. 编辑 面板中点击 删除。 如果使用 紧密面板,单击面板中的 删除

结果: 电子邮件被移到垃圾筒。

提示: 您还可以通过上下文菜单或 <del> 键删除电子邮件。

如何恢复已删除的电子邮件:
  1. 从文件夹树选择垃圾筒。垃圾筒中的电子邮件显示在概览窗口中。

  2. 选择水平拆分、垂直拆分或列表视图。

  3. 在概览窗口中将一封或几封电子邮件从列表拖到文件夹树中的 收件箱 文件夹或任何其他电子邮件文件夹。

结果: 已删除的电子邮件被恢复。

如何永久性删除一封或几封电子邮件:

警告: 永久性删除的电子邮件会永久丢失。在永久性删除电子邮件之前,请确定您不再需要这些电子邮件。

  1. 在文件夹树中选择垃圾筒。垃圾筒中的电子邮件显示在概览窗口中。

  2. 在水平拆分、垂直拆分或列表视图中选择一封或几封电子邮件。

  3. 编辑 面板中点击 删除。 如果使用 紧密面板,单击面板中的 删除 删除电子邮件 对话窗口将打开。

  4. 选择操作:

    • 要永久性删除电子邮件,请单击

    • 否则单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