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6. 移動聯繫人

可以通過以下幾種可能的方式移動聯繫人:

  • 使用面板功能

  • 使用拖放

註: 要將聯繫人從源文件夾移到目標文件夾,您需要具備以下權限:

  • 在源文件夾中刪除文件夾對象的權限

  • 在目標文件夾中創建對象的權限

如何用面板功能移動聯繫人:
  1. 在地址卡或電話列表視圖中選擇一名或幾名聯繫人。

  2. 編輯 窗格標籤點下 移動。 若使用 精簡面板,單擊面板中的 移動 圖示。 選擇資料夾 視窗將會開啟。

  3. 選擇資料夾 視窗中點擊聯絡人資料夾。在 選擇文件夾 窗口中單擊一個文件夾。

結果: 聯繫人被移動。

如何用拖放功能移動聯繫人:
  1. 在地址卡或電話列表視圖中選擇一名或幾名聯繫人。

  2. 將所選聯繫人拖到一個聯繫人文件夾。鼠標指針旁邊的圖標提供以下提示:

    • 當拖到有效目標時,顯示一個綠色的勾。

    • 當拖到無效目標時,顯示一個紅色的禁止符號。

  3. 在目標文件夾上鬆開鼠標按鍵。

結果: 聯繫人被移動。

提示: 您還可以使用上下文菜單移動聯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