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4. 移動信息存儲條目

可以通過以下幾種可能的方式移動信息存儲條目:

  • 使用面板功能

  • 使用拖放

註: 將信息存儲條目從源文件夾移到目標文件夾時,您需要具備以下權限:

  • 在源文件夾中刪除對象的權限

  • 在目標文件夾中創建對象的權限

如何用面板功能移動信息存儲條目:
  1. 在水平拆分或列表視圖中選擇一個或幾個信息存儲條目。

  2. 編輯 窗格標籤點下 移動。 若使用 精簡面板,單擊面板中的 移動 圖示。 選擇資料夾 視窗將會開啟。

  3. 選擇文件夾 窗口中單擊一個信息存儲文件夾。您只能單擊您能夠將信息存儲條目移動到的文件夾。

結果: 信息存儲條目被移動。

如果您想取消進程,請單擊 選擇文件夾 窗口右上部分的 關閉 按鈕。

如何用拖放功能移動信息存儲條目:
  1. 在水平拆分或列表視圖中選擇一個或幾個信息存儲條目。

  2. 將所選信息存儲條目拖到一個信息存儲文件夾。鼠標指針旁邊的圖標提供以下提示:

    • 當拖到有效目標時,顯示一個綠色的勾。

    • 當拖到無效目標時,顯示一個紅色的禁止圖標。

  3. 在目標文件夾上鬆開鼠標按鍵。

結果: 信息存儲條目被移動。

如果您要取消進程,請在無效的目標上鬆開鼠標按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