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1. 刪除電子郵件

您可以進行以下幾種可能的操作:

  • 刪除電子郵件訊息。刪除電子郵件默認情況下,電子郵件被移到垃圾筒文件夾。

  • 從垃圾筒恢復已刪除的電子郵件。

  • 從垃圾筒永久性刪除電子郵件。無法恢復已永久性刪除的電子郵件。

警告: 如果您將電子郵件設置選項 永久移除已刪除的電子郵件? 設定為 您將無法還原被刪除的電子郵件訊息。設置為 是 ,則您不能恢復已刪除的電子郵件。

如何刪除一封或幾封電子郵件:
  1. 在水平拆分、垂直拆分或列表視圖中選擇一封或幾封電子郵件。

  2. 編輯 窗格標籤點下 刪除。 若使用 精簡面板,單擊面板中的 刪除 圖示。

結果: 電子郵件 被移到垃圾筒。

提示: 您還可以通過上下文菜單或 <del> 鍵刪除電子郵件。

如何恢復已刪除的電子郵件:
  1. 從文件夾樹選擇垃圾筒。垃圾筒中的電子郵件顯示在概覽窗口中。

  2. 選擇水平拆分、垂直拆分或列表視圖。

  3. 在概覽窗口中將一封或幾封電子郵件從列表拖到文件夾樹中的 收件箱 文件夾或任何其他電子郵件文件夾。

結果: 已刪除的電子郵件被恢復。

如何永久性刪除一封或幾封電子郵件:

警告: 永久性刪除的電子郵件會永久丟失。在永久性刪除電子郵件之前,請確定您不再需要這些電子郵件。

  1. 在文件夾樹中選擇垃圾筒。垃圾筒中的電子郵件顯示在概覽窗口中。

  2. 在水平拆分、垂直拆分或列表視圖中選擇一封或幾封電子郵件。

  3. 編輯 窗格標籤點下 刪除。 若使用 精簡面板,單擊面板中的 刪除 圖示。 電子郵件 視窗將會開啟。

  4. 選擇操作:

    • 要永久性刪除電子郵件,請單擊

    • 否則單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