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

组织文件和文件夹

9.6.9. 添加文件或文件夹

您能够像删除文件和文件夹那样删除对象。有以下选项:

  • 删除对象对象移动到垃圾桶文件夹。

  • 恢复已删除对象(从垃圾桶文件夹)。

    对象在原来位置恢复。

  • 永久删除对象(从垃圾桶文件夹)。您也能以清空垃圾箱永久删除一个文件夹里的所有项目。

    警告:如果您从垃圾箱文件夹删除对象,那些对象将会永久删除。

如何删除对象:

  1. 在显示区域里选择对象。

  2. 使用以下方法之一:

    • 在工具条里单击删除图标

    • 从上下文菜单选择删除

  3. 确定您要删除选中的对象。

结果:将会删除选中的对象。

如何恢复已删除对象:

  1. 打开垃圾桶文件夹。

  2. 选择要恢复的对象。

  3. 使用以下方法之一:

    • 在工具条里单击更多动作图标。单击 恢复 菜单项目。

    • 从上下文菜单里,选择恢复

结果:对象在原来位置恢复。

如何永久删除对象:

警告:永久删除的对象是无法恢复的。

  1. 打开垃圾桶文件夹。

  2. 选择对象。

  3. 在工具条里单击永久删除图标。

  4. 确定您要删除的项目。

结果: 项目被永久删除。

如何从垃圾桶文件夹永久删除内容:

警告:永久删除的对象是无法恢复的。

  1. 从文件夹树里选择垃圾桶文件夹。

  2. 单击文件夹名称旁边的动作图标。单击清空文件夹

  3. 确定您要清空的文件夹。

结果:垃圾桶里的对象被永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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