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组织、共享对象、保安

文件夹

10.1.2. 权限的用途是什么?

权限定义一个内部用户或外部伙伴,允许对一个特定文件夹和其内容做什么。以下有关文件夹信息,也能应用到地址簿和日历。

  • 作为内部用户您有现存文件夹的预设权限。

    在创建一个新文件夹时,您将会获得预设权限的批准。

  • 在邀请其他人到一个共享项目时,您批准他们特定的权限。

您对现有文件夹有以下权限:

  • 您是您的个人文件夹的拥有人。

    拥有人享有与管理员同等权限。拥有人有此文件夹的所有权限。拥有人可以授予其他用户该文件夹的权限。

  • 允许您在公用文件夹中创建文件夹和对象。

  • 不允许您显示文件夹,和在谷歌地址簿里读取对象。

视您创建新文件夹的位置而定,向您指定权限。

  • 如果您在个人文件夹中创建新文件夹:

    • 您是拥有人。

    • 电子邮件 应用程序和 磁盘应用程序里,其他用户继承母文件夹它们的权限。在其他应用程序里,其他用户不继承权限。

  • 如果您在公共文件文件夹里创建一个新文件夹:

    • 您是拥有人。

    • 其他用户将会不获得权限。您必须为新文件夹设置权限。如果您在此文件夹中创建新子文件夹,此文件夹的权限会被新子文件夹继承。

  • 如果您在别的用户的共享文件夹中创建新文件夹:

    • 分享文件夹的用户,为新文件夹的管理员。

    • 您是新文件夹的作者。

      一个作者可以更改或删除存在的对象、创建和编辑新对象、和创建子文件夹。

    • 其他用户将会获得与父文件夹相同的权限。

    备注:您需要有创建对象的权限,才能在分享文件夹里创建对象。

也请参考

母主题:文件夹